公司成立“内部事务监督管理委员会”
发布日期:2016-09-27 查看次数:2444
为加强公司内部事务监督管理,加快公司各项重点工作的落实和监督,提升工作执行力,经公司研究决定,成立“内部事务监督管理委员会”(简称“内委会”)。内委会接受公司董事会、总经理班子的领导,履行公司监察职能,在每月轮值领导的安排下,主要工作职责为:1、监督、检查各单位、各部门(专业线)年度、月度重点工作、临时性或应急工作等的落实执行及整改情况。2、监督检查对各类人员的晋级、晋升等的合规性及评价、推荐意见。3、负责月度优秀员工的初步评价考核、月度优秀部门(专业线)的评价考核。4、监督各层级责任人违规违纪、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处罚意见执行落实情况等。5、及时收集公司在执行制度中的正、反两方面的数据信息,并监督责任部门提出初步奖罚意见。6、对中高成员工作质量及行为进行监督管理,对其工作进行不定期进行巡查。
内委会由公司董事会成员李爱武担任主任,董事会成员李锡银和监事会主席陈宇担任副主任,成员由各部门工作骨干组成。张总在内委会第一次会议上讲话指出:成立内委会,一是旨在各成员结合本职工作,全面深入各项工作中,开展有效监督。二是成员实行每月分组轮值,加强检查力度,提高公司文件的执行力,像啄木鸟一样,把工作中的缺陷啄出来。三是加强自身和部门工作的管理,收集积累大量数据,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依据。